太原警察绑架九名老人 检察院违法构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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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太原市公安局迎泽分局警察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五日非法闯民宅,抄家绑架八名六十多岁法轮功学员王素平(67岁)、罗保军(62岁)、孙志芬(60岁)、张清香(69岁)、张润英(71岁)、郭润鲜(68岁)、田玉琴(60岁)、胡兰英(65岁),随后在十月十八日又入室绑架72岁的法轮功学员王兰梅。这九位法轮功学员日前被太原市迎泽区检察院构陷到迎泽区法院。

一、太原警察绑架迫害十六名法轮功学员及家人

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五日下午四点,太原市迎泽区公安分局迎泽派出所突然出动警力,跨区到太原市杏花岭区解放北路机车厂单身宿舍院法轮功学员孙志芬租住的房屋,强行把门踹开,将当时正在她家读书学法的五名法轮功学员实施了绑架。

这五名学员是孙志芬(60岁)、田玉琴(60岁)、胡兰英(65岁)罗保俊(62岁)、郭润鲜(68岁)。胡兰英家在孙志芬家附近;罗保俊家住太原市迎泽区建行宿舍,罗保俊被绑架后,警察到其住所非法抄了家,贴了封条,封条落款是太原市迎泽区公安分局、长风东派出所。

当天晚上九点,太原市迎泽区公安分局出动警察,跨区到太原市小店区北营,绑架了法轮功学员张清香(69岁)和张润英(74岁)二人,并都非法抄了家。

同一时间,太原市迎泽区公安分局还跨区到太原市杏花岭区铁路宿舍法轮功学员王素平(67岁)家,将王素平绑架,并非法抄了家。

二零一八年十月十八日下午,太原市迎泽区公安分局、长风东派出所联合,跨区到万柏林区法轮功学员王兰梅(72岁)家,派便衣两次敲门,王兰梅不认识他们,没有开门。

过了一会儿,王兰梅在下楼扔垃圾时,遭到了躲藏在楼道内的这群便衣的绑架。警察在不允许王兰梅在场的情况下,非法抄了家。长风东派出所把王兰梅送到古交市看守所,体检时,王兰梅血压220/190,送了两次看守所,都拒收。十月二十日,王兰梅回家,由太原市万柏林区公安分局兴华派出所执行监视居住。回家后王兰梅变的什么也记不住,后来她说在心脑血管医院,有人给她打了一针。

二零一八年十月十九日晚,太原市迎泽区公安分局、迎泽派出所、长风东派出所联合,派便衣以修水管、检查水管漏水等说辞敲门,对七名法轮功学员及不修炼的家人实施了绑架、抄家。这七名法轮功学员及家人是陈玉花(60多岁)、贺爱花(60多岁)夫妇、张凤英(70多岁)、姚玉玲(60多岁),任庆华夫妇(任庆华78岁,丈夫老陈85岁)。警察数十人一律便衣,不着警服,问姓啥叫啥都不答,只亮一张搜查证,就绑架、抄家。抄家时还不让本人在场。

绑架贺爱花途中,警察逼贺爱花的老伴领他们到贺爱花不修炼的儿子家非法搜查。十月二十日,贺爱花的老伴(未修炼法轮功)被讯问至晚上十二点,派出所才通知其儿子将其接回了家。

张凤英在修炼法轮大法前,患有重度类风湿,关节严重变形,二十日深夜回家,被监视居住。由万柏林公安分局兴华派出所执行监视居住。

十月二十一日,陈玉华、贺爱花、姚玉玲被送往古交市看守所。贺爱花血压高压245,也被强行送了进去;陈玉花和姚玉玲体检不合格,让复查,二十二日,陈玉华血压178/98、心脏有异样,双耳听力障碍,到医院复查化验,让四天后看结果。但当天二十二日就被强行送进了看守所;姚玉玲(修炼前就患有癌症)因身体不合格被监视居住。

十月十九日绑架发生当天晚上,任庆华夫妇在女儿家住,迎泽派出所专门到任庆华的女儿家把他们绑架,老两口被非法关押到第二天中午,她女儿办了担保手续,才将父母亲接回家,随后被监视居住。之后,任庆华回自己家拿换洗的衣服,刚进家门,七八个公安警察就闯到家里非法抄家,拿走什么也不告诉她,更没有清单。现在老俩口已回家居住。

任庆华修炼大法前是一名癌症患者,做手术挖去胸部、腋下淋巴造成了后遗症,左臂、手肿大到几倍粗,不能活动,难以自理。修炼法轮功后,奇迹般的延续生命二十多年。

二、检察院违法构陷九名老人、制造冤假错案

从迫害发生到现在,已经过去了半年多。目前,王兰梅、张凤英、姚玉玲、任庆华依然被非法监视居住。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孙芬志、王素平、胡兰英、罗保俊、张清香、张润英、田玉琴、郭润鲜、王兰梅九人,已被迎泽区检察院构陷到法院。陈玉华、贺爱花被非法关押的情况不明。

由于警察到家的绑架、抄家行为,使姚玉玲七十多岁的老伴(未修炼法轮功)受到惊吓,精神受到很大刺激,高血压、心脏病加重。

任庆华的老伴老陈以前还能做饭,照顾老任,受此惊吓,老陈被折腾得卧床不起(心脏、血压都出了问题,又出现黄疸),只好雇了保姆照顾,就是这样,迎泽派出所还不放过两位古稀老人,在任庆华夫妇楼道里全天候安排两个便衣监视,二层一个,三层一个,任庆华家住在三层,一层住的是户籍员魏华(多年来,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占了单位一套住房,专门用于监控任庆华夫妇),不让他们出门、与人来往,老陈现在已经被迫害的病重住进了医院。

近期,迎泽区检察院的人来到王兰梅家要把她带走,王兰梅出现浑身发抖,严重心脏病的症状,在儿女的保护下才没被带走。

被绑架学员的家人都受到了公安警察以影响工作、工作单位,或家人安全等方面的威胁,不准他们将绑架、抄家情况曝光于社会,有的在压力下持回避态度。

这些善良的法轮功学员们,年龄最小的六十多岁,最大八十多岁,却因为做好人敢说真话而身陷囹圄,令无数人唏嘘!他们的儿女、家人不知道自己的亲人在看守所的真实情况,多少家庭在恐怖高压和焦虑盼望中一日日的熬煎,有的甚至都不知道亲人被关押何处。

三、打着法律的幌子迫害正信

法轮功是佛家修炼大法,法轮功修炼者以“真善忍”为价值理念,修心向善,通过五套功法强身健体。无数人通过修炼法轮功身体好了、心态好了,遇事能看开了,遇到矛盾能向后退一步,不争不斗了。

而且任庆华、姚玉玲、张凤英修炼前(二十多年前)都曾身患绝症,他们的生命都是修炼大法延续来的。法轮功目前已洪传世界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上亿人修炼。法轮功书籍被翻译成四十种语言在世界各地出版发行。这高德大法诞生在中国并从中国洪传世界,是中国人的骄傲,是中华民族的荣耀。再说,法轮功的洪传,净化了人心,健康了信仰者的体魄,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为什么要迫害禁止呢?一个国家一个社会难道还怕好人多吗?

污蔑法轮功是×教(注:中共是真正的邪教),是江泽民对外国记者的信口雌黄,而后在“六一零”(中共为迫害法轮功专门成立的非法组织)的操控下,被国内媒体大肆炒作,这是江泽民滥用权力违法制造了这场政治运动,不但深深伤害了善良守法的法轮功学员和家人,更把无数为了生活在各行各业工作的人们拖进一场对国家、对人民毫无益处的斗争状态,把那么多的公检法司及各级党务、政法工作人员拖入迫害好人的危险境地。

法律只惩处行为,思想不构成犯罪,这是法律的基本原则。信仰属于思想范畴,信仰自由是普世价值,修炼法轮功是受到宪法和法律保护的。中共领导人的讲话和媒体报道没有法律效力,“两高”的司法解释没有”法轮功”字样,民政部“关于取缔法轮大法研究会的决定”是非法决定,且违反《宪法》,违反法律,《公安部六条》所禁止的内容与宪法相抵触,是无效和非法的。

中共公检法系统野蛮的把《刑法》第三百条硬套在非法审讯和审判法轮功学员身上,故意混淆犯罪的定性概念,是公然的违法犯罪行为。法轮功学员拥有法轮功出版物,传播法轮功和讲清迫害真相都合法;传《九评》、劝三退只是向群众传达一种正确的认识理念,所言句句属实,无可辩驳;而且学员都是抱着完全为人着想的良善之心,能否接受、认识是听者自己的选择,没有任何胁迫行为;完全符合《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公安机关属于执法机关,法律无明文规定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公安机关以权代法、或超出法律范畴的行为就是知法犯法。那么,太原市迎泽区公安分局、迎泽派出所、长风东派出所的上述行为就构成了剥夺公民信仰自由罪、剥夺公民思想自由、言论和出版自由罪;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罪;构成了侵害公民的住宅和财产罪;构成了滥用职权罪、绑架罪等。

纵观历史,不管以任何形式迫害正信都没有成功过。但却会给自己造下滔天罪恶,希望每个人都能深思。

四、以违法的方式践踏人权

这两次大规模绑架十四位法轮功学员及家属的行为,是太原市公安局、太原市迎泽公安分局及迎泽派出所、长风东派出所蓄谋已久,动用便衣对这几位法轮功学员家蹲坑、跟踪了一段时间然后才下手的。并称此案被定为“大案”、“要案”,是中央督查组、山西省公安厅、太原市公安局联合办案。据悉,其他一些法轮功学员也遭到了不同程度的跟踪监视。

此次绑架、抄家多为跨区行动,绑架、抄家时,都没有该法轮功学员居住地辖区的公安和国保参与,说是怕提前走漏了风声。迎泽区公安分局以各派出所为小组,由分局带领,拿着事先准备好的搜查证、传唤证,配有一个所谓深知资讯的人(市公安局的)搜查,找到他们认为的“证据”后,拍照、抢劫。

在这两次大规模绑架十六位法轮功学员及家属的事件中,贺爱花的老伴(未修炼法轮功)也同时遭到绑架。大部份的家属遭到各种恐吓、威胁,违反了警察在办案过程中不得采取暴力、恐吓、威胁等手段的规定。陈玉华、贺爱花二人身体状况明显不符合关押的条件,且在复查结果未出前,就被强行关押。这种漠视生命的做法,违反了基本人权。搜查时本人不在场,搜查结果没有本人签字确认,违反了办案证据收集的有关规定。王兰梅被注射不明液体,导致本人记忆力紊乱,甚至连在什么情况下被注射都想不起来。

太原市迎泽区公安分局及迎泽派出所、长风东派出所公然以违法的方式践踏人权,知法犯法。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每个参与迫害信仰团体法轮功中的种种非法行为将会被终身追究,参与迫害者最终难逃法网。

五、善恶必报是天理,是非抉择靠个人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善恶必报是天理。近年来,曾经积极跟随江泽民参与迫害法轮功的那些高官正纷纷落马,或锒铛入狱,或车祸,或自杀及暴病身亡。表面是现政权反贪腐,实则是迫害法轮功遭天惩。山西官场被指是自上而下的全方位腐败。“十八大”后落马的省部级及以上高官中,山西最多,包括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金道铭、山西省副省长杜善学、山西省政协副主席令政策、山西省委常委、太原市委书记陈川平、山西省委常委、秘书长聂春玉、山西省委常委、统战部部长白云、山西省副省长任润厚等。

这些落马官员中,很多都被指参与迫害法轮功。如,申维辰在任山西省委宣传部长时,积极污蔑迫害法轮功。金道铭、杜善学曾担任山西省“维稳领导小组副组长”,积极迫害法轮功。

太原市司法系统的一些官员,也纷纷落马或遭整肃。二零一八年五月十一日,太原市检察院前检察长周茂玉被查。六月十三日山西监狱管理局局长王伟被审查, 五月三十一日山西监狱管理局副局长、省监狱管理局副巡视员高奇落马。王伟、高奇因对迫害法轮功学员负有主要责任,均被海外追查迫害法轮功的国际组织(追查国际)列在追查名单上。

还有二零一八年一月被判处十三年有期徒刑的中共山西省司法厅前副厅长苏浩。据明慧网报导,苏浩的今天是他长期追随中共前党魁江泽民、前政法委书记周永康迫害好人的恶果报应。他是山西省政法系统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主要责任人,在他任职期间至少有32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

报导还说,苏浩任太原市公安局局长三年半期间,多名法轮功学员被劳教、判刑、送入洗脑班迫害,多人被迫害致精神失常,至少有七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离世,包括杨长江、甄莲花、陈锦苹、范义昌、李继华、贺文隽、张晋生。

在此,也和公检法司的朋友说两句:做事用良心、道德和法律来衡量,别被所谓的上级命令所左右,别被邪恶利用,不要做江泽民的替罪羊。最近,《国务院公报第28期》的内容被热传:2011年3月1日,中国新闻出版总署署长柳斌杰发布新闻出版总署令第50号,公布废除包括两个禁止法轮功书籍出版的相关文件,法轮功书籍出版禁令被废除。说明江泽民血债帮对法轮功的迫害面临被清算的结局。

二零一三年八月,政法委出台《关于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规定》:要求法官、检察官、警察在职责范围内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作为执法者,抑恶扬善,保一方平安,那是职责。所作所为要对得起良知,要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天理、良知高于法律,为自己的生命选择一个良好的未来。

知道吗?生在大法洪传时代,我们正处在一个特殊的历史时期,每个人都要在善恶间进行抉择。满天是眼,看着你的行为,衡量着你的道德,虽然被称为东方古老修炼功法的法轮功和有着“真、善、忍”信仰的法轮功修炼者,还在承受着非人的苦难,但是长夜将尽,曙光已现,正义终将彰显,正信终将战胜邪恶。

真希望警察们都能与大法结善缘。您此时的一个善念、一个善举都会在不久的将来给您带来福报,善待大法一念,天赐幸福平安!

参与迫害相关责任人:

太原市公安局迎泽分局(直接操纵迫害单位)
地址:太原市南十方街
邮编:030045
局长魏毅:0351-4190052,手机:13903511823
政委王璠:0351-4190053,手机:13935118801
副局长王政明:0351-2026577,手机:13935198768,分管国保
指挥室主任刘书江:0351-2028876、0351-4033443
副局长闫玉斌:0351-4033910,手机:13503541515
副局长吴长胜:0351-4081852
政工室主任郝锦原:0351-4034061
副局长李俊明:0351-2026459,手机:13403406366
国保大队长姜玉保,国保副大队长霍晓黎,国保成员朱某:0351-2026570

迎泽公安分局迎泽派出所(主要参与迫害单位)
地址:太原市迎泽区寇庄西路1号
电话:0351-7222868、0351-7245400
邮编:030012
所长:徐恩伟
教导员:索爱军
副所长:罗筱卫、路富国、杜睿、周润生、赵玉锦
警察:白金堂,电话:13935165215
警察:贾舒萍,电话:13603516865
警察:李刚(张凤英的办案警察)
警察:向庆文、周润生

迎泽公安分局长风东派出所(主要参与迫害单位)
地址:太原市长风东街3号
电话:0351-7679110
邮编:030006
所长:霍建明
教导员:秦代清
副所长:石效峰
副所长:阴玲玉
副所长:赵常青(参与绑架王兰梅)
办案警察:原本忠、王力

万柏林公安分局兴华小区派出所(对王兰梅、张凤英执行“监视居住”)
地址:兴华街兴华小区竹园5号楼
电话:0351-6261863
邮编:030027
所长:李卫
副所长:张志伟
副所长:郝利生
副所长:杨成
警察:杨志刚、王富忠

太原市迎泽区检察院
地址:太原市迎泽区南内环东街18号
邮编:030045
办公电话:0351-4237612
公诉人仁欣贵(本次案件的迫害人)
检察长陈加林:0351-4237555,手机;13903401305
副检察长杜文山:0351-4237580,手机:13903400300,分管刑事检察一部
副检察长杨建生:0351-4237519,手机:13835110777,分管刑事检察二部
纪检组长马晓青:0351-4237560,手机:13934220423
政治部主任杨琍敏:0351-4237529,手机:13503508995
专职委员李淑琳:0351-4237561,手机:13994280966
综合保障部:0351-4237553
办公室主任潘高峰:0351-4237553,手机:13513619188
刑事检察一部:0351-4237545
负责人:宋玲玲,主要职责:行使侦查监督科、公诉科职能
刑事检察二部:0351-4237523
负责人:侯强,主要职责:行使侦查监督科、公诉科、负责职务犯罪案件批捕、起诉职能
刑事检察三部:0351-4237615
负责人:阎永刚,主要职责:行使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科职能
民事行政检察部:0351-4237575
负责人:桑丽萍
检察业务管理监督部:0351-4237495
负责人:柴艳丽,主要职责:行使案件管理中心、法律政策研究室、控告申诉检察科、检委办、监察、检务督察职能

太原市迎泽区法院
地址:太原市迎泽区南内环东街16号
邮编:030045
电话:0351-5688101
传真:0351-5688009
办公室:0351-5688003
监察室:0351-5688037
刑一庭庭长郭晓琴,电话:0351-5688018(本次案件的法官)
院长田志勇:13935115571,办公电话:0351-5267999
副院长白唯鸣,办公电话:0351-5688088、13703518888
副院长马志勇,办公电话:0351-5688011、13903516782
副院长席凤昌:0351-5688022、13903430700
副院长赵宏旺:0351-5688005、13513601818
副院长王玉文:0351-5688008、13934612270
纪检委组长潘晋宁:0351-5688021、13934619199
政治处主任魏新艳:0351-5688020、13803461859
执行局长王刚:0351-5688028、13903401764
审委会委员常银刚:0351-5688023、13700519552
审委会委员刘媛媛:0351-5688026、13603565925
办公室主任陈昊:0351-5688033、13935113186
立案一庭:0351-5688043
立案二庭:0351-5688109
刑一庭:0351-5688036
刑二庭:0351-5688064

太原市迎泽区区委区政府
区委办公室电话:0351-2024434
国安办:0351-8285901
防范办:0351-8285901
冯原平:13803433969,迎泽区委书记
郭绍侃:13513519916,迎泽区人大法制工委主任
区常委书记贾津生:18535185123,办公:0351-2028918
常务副书记郭宇飞:13934506399,办公:0351-8285739
副书记颉斐:18636126736,办公:8285697
副书记张军:13703514372,办公:0351-8285832
综治办主任秦宇柱:13903462195、4033553
副区长杨永生:15603412123
副区长王国栋:13834135798
副区长曹炬:13383512305
副区长高伟:13603512120
原区长刘文华:13603565383,市统战事务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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